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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电影局关于开展2021年中国当代作品翻译工程电影作品评选申报的通知

日期: 202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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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各制片单位:

  近期,中宣部电影局正在开展2021年度中国当代作品翻译工程电影作品评选工作。现向北京市属地各制片单位征集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参与该工程的电影作品。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评原则

  1.参评作品要具有正确导向,具有较高思想性和艺术性,深刻讲述当代中国故事、中国奇迹,生动表达中国人民的价值追求、情感世界和精神风貌,能够更好地传播中华优秀文化。

  2.参评作品既展现中国当代电影创作的水平,为大多数观众认可,又适合不同对象国家地区的历史背景、文化传统和现实政治经济因素,有利于中外文化交流。

  3.参评作品须未加入其它翻译资助项目。

  4.参评作品须有版权输出合同。

  5.参评作品须有清晰明确的项目目标,严谨可行的实施方案,科学合理的预算安排,健全完整的考评体系。

  6.参评作品要适当兼顾各语种翻译实际,综合考量作品的价值和影响、翻译语种、出版方式及国外市场营销前景。

  二、申报要求

  1.保质保量完成对申报作品的外语译配及对对应国家的推广任务;

  2.译制成品要求包含外语配音及字幕;

  3.中宣部按照相关译制费用标准支付译制资金,超过标准部分由各单位自筹资金实施;

  4.译配工作须在5个月内完成,推广工作须在1年内完成。

  三、申报材料

  1.填写《中国当代优秀翻译工程申报表(电影)》(见附件)一份,并送北京市电影局审核盖章,每个制作单位申报的影片数量不得超过3部。

  2.申报影片的电影公映许可证复印件。

  3.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申请作品的相关版权授权文件或翻译授权文件。

  5.申请作品DVD光盘7份。

  6.申请机构海外销售业绩证明材料。

  四、申报时间

  申请材料由各申请单位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55569202、13910725105

  地  址:北京市通州运河东大街56号市委宣传部影视处(请标明“译制申请”字样)


  附件:中国当代作品翻译工程申报表(电影).docx


北京市电影局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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