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影院:
为推动电影产业发展,鼓励影院放映国产影片,依据《北京市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京新广发[2017]248号)和《北京市奖励放映国产影片成绩突出影院实施细则》,现对2017年北京市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奖励放映国产影片成绩突出影院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正常营业,在北京市注册成立并取得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的影院。
(二)影院使用符合在国家电影资金办备案的售票软件,向全国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正常报送票房数据,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上缴电影专项资金,无偷漏、无瞒报影片票房,上报数据及时准确,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影院“全国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2017年统计数据上报天数和应报天数原则上一致。(不一致请填写原因说明)
(四)影院2017年放映国产影片电影专项资金票房收入占电影专项资金总票房收入40%(不含40%)以上。
(五)奖励放映国产影片成绩突出影院不与新建影院奖励补贴同时享受。
二.奖励标准
(一)2017年放映国产影片电影专项资金票房收入占电影专项资金总票房收入50%(不含)以上,给予上缴市级电影专项资金国产影片部分100%的奖励。
(二)2017年放映国产影片电影专项资金票房收入占电影专项资金总票房收入45%(不含)至50%(含),给予上缴市级电影专项资金国产影片部分80%的奖励。
(三)2017年放映国产影片电影专项资金票房收入占电影专项资金总票房收入40%(不含)至45%(含),给予上缴市级电影专项资金国产影片部分50%的奖励。
三、申报时间
2018年1月22日至1月31日。
四、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一)项目申报书。
(二)北京市奖励放映国产影片成绩突出影院资金申请表。
(三)北京市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承诺书。
(四)“全国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全年票房天数不足的影院情况说明。
(五)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六)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七)2017年完税证明(复印件)。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影院申报材料应规范制作,封面应注明影院编码、影院简称及申报单位工商注册名称。
(二)申报材料需逐项、如实填写,表述事项清晰、完整,因填写不实或不符合要求,取消当年奖励资格。
(三)全部材料按顺序排列,统一采用A4纸打印装订。
(四)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每份材料加盖骑缝章),电子版材料需提供光盘一张或U盘拷贝。
(五)申报通知及申报材料登录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网站(http:www.bjpprft.gov.cn)通知公告栏查阅下载。
六、票房统计以“全国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为准。
七、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地址:朝阳区建外大街14号市新闻出版广电局608室北京市电影专资办
联系人:王杰朱琳
联系电话:6515068215011051
北京市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