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线、影院:
依据《北京市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京宣发[2020]49号)和《北京市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办法》(京宣发[2020]50号)等规定,结合我市电影专项资金预算实际情况,现将2021年度北京市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影院国产影片放映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北京市注册、工商营业执照和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且2021年正常营业的影院。
2.2019年7月29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影院放映国产影片票房收入(不含服务费)占本影院票房总收入45%(不含)以上。
3.影院使用在国家电影资金办备案的售票软件,向全国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正常报送票房数据。
4.及时、足额上缴电影专项资金,且无偷漏、瞒报电影票房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申报模板见通知附件,请登陆北京市电影局网站<www.bjdyj.gov.cn>页面“政务信息-通知公告”栏下载)。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三、申报要求
1.按要求规范填写申报材料,采用A4纸打印按顺序排列,统一装订,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材料(纸质材料盖章后扫描成PDF)发送指定邮箱: dyzzsb@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影院编码+影院简称+奖励影院国产影片放映”,影院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2.申报单位对申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资金的,列入诚信黑名单,并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报电影专项资金支持。
3.申报单位票房数据以“全国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填写为准,不含服务费。
4.报送时间2021年12月6日至7日,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送地址:朝阳区建外大街14号(北京广播电视台)6层
联系方式:王老师 85012260 董老师 55569361
韩老师 13718022733
附件:2021年度北京市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影院国产影片放映申报书.doc
北京市电影专资管理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