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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转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丝绸之路影视桥工程”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日期: 2018-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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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影视制作相关机构: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8年度“丝绸之路影视桥工程”项目申报现已启动,现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丝绸之路影视桥工程”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一、项目申请书电子表格请发送电子邮件向总局联系人申领(徐嘉010-86092141,xujia@chinaarft.gov.cn;邵长峰010-86095641,haochangfeng@chinaarft.gov.cn)。

二、每一项目的申请书需填报纸质版三份,刻录光盘或使用移动存储设备上报电子版一份。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推荐优秀项目报总局国际司。涉及电影类的项目报市局电影管理处初审,联系人:王海楠010-85012280;其他类的项目报市局宣传管理处初审,联系人:孙形九010-85012291。申报材料均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4号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三、申报截至时间:2018年3月9日。

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8年2月27日

附件: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丝绸之路影视桥工程”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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